转发: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实施过渡措施结束的通知
转发: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实施过渡措施结束的通知
聊城特检 | 文件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以下简称新版规程)已由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26号公告发布,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对新版检规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87号),对新版规程部分内容实施了以下过渡措施:
1、叉车安全监控装置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新生产出厂的叉车必须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置。
2、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
2022年12月1日后出具的场车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应当符合新版规程要求。按照旧版规程出具的型式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1日。
我院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总局实施意见过渡期结束的要求,请各生产、使用单位知悉。
聊城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3年12月1日
创建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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