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 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和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1 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 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