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平台周边护栏设置标准(参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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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平台护栏是钢结构建筑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设计安装必须要遵循相应的规定标准。

 

1. 防护要求

 

1.1 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 m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
 

1.2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1.3 在酸洗或电镀、脱脂等危险设备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敞开边缘,均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1.4 当平台设 有满足踢脚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防护栏杆可不设踢脚板。


图1 防护栏杆示意图

       1 - 扶手(顶部栏杆);
  2 - 中间栏杆;
  3 - 立柱;
  4 - 踢脚板;
  H - 栏杆高度。

 

2. 设置标准


2.1 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m时,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900mm。

 

2.2 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的平台,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

 

2.3 距基准面高度不小于20m的平台,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200mm。


2.4  护栏扶手最好采用钢管,不宜采用镀锌钢管,钢管外径应不小于30mm,不大于50mm。

 

2.5 踢脚板顶部在平台地面之上高度应不小于100 mm,其底部距地面应不大于10 mm。踢脚板宜采用不小于100 mm×2 mm的钢板制造。


2.6 扶手和挡脚板之间,应至少设置一道中间栏杆

 

2.7 护栏中间栏杆和上下栏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2.8 中间栏杆宜采用不小25mm×4mm扁钢、直径16mm的圆钢、3/4〃或1"黑皮钢管。

2.9 护栏立柱应固定牢固,立柱间距离不应大于1000mm,中心偏差不应超过±10mm。

 

创建时间: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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