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130-02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管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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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新格局的要求,并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各车间/部门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各生产、辅助车间及职能部门

 

3. 术语

 

3.1 安全管理工作:本规定提到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规范使用监督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等。本定义基于公司所建立的安全管理体系而提出,该体系覆盖了公司整个管理机构。本安全标准化管控文件中提及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均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展开,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依据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标准程序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上述特定情形其内容或目的可概括为:保证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以及保障并不断改善员工作业条件等。

 

3.2 安全责任制:是指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所有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相应安全管理责任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认可的一种制度。其内容主要是指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负责人,即各级“一把手”应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其他员工等,在各自的工作及管理职责范围内应对其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3 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保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各职能部门之间在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信息的横向输入与输出能够连贯、顺畅、高效运行,并对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能进行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对安全管理工作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关键节点,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目标。各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并对所属业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有责任进行指导、督促与监督检查和考核。

 

3.4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划和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及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层、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等组成。

 

3.5 三定、四不推:“三定”是指对各类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四不推”是指有关各类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问题,如个人能解决则不推给产线解决、如产线能解决则不推给车间或部门解决、如车间或部门能解决则不推给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解决、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能解决则不推给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解决。

 

3.6 四不放过﹕一旦发生事故 ,则应以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来进行处理,藉以达到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4. 权责

 

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及管控程序全面系统地开展各项工作。

 

5. 具体内容

 

5.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安全职责

 

5.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员工健康等工作,对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决策。

 

5.1.2 确定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长远和近期规划﹑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年度目标(1次/年)。

 

5.1.3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归口审定适用于公司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季度),检讨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解决和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害的改善措施事项,并做出决策。 

 

5.1.4 审议和核准公司重大安全决议和活动,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基本方向、方法及模式,定期评估各车间/部门安全绩效的达成情况并呈报公司高层主管(1次/年)。

 

5.1.5 组织实施对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火灾爆炸等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事故结案情况负责裁定批准。

 

5.1.6 对各层级安全责任人履行其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1次/年)。

 

5.2 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5.2.1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相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组织、协调、跟进等工作。

 

5.2.2 组织建立和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对各责任单位执行落实与达标情况进行跟进、评定与考核。

 

5.2.3 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5.2.4 协助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与,督促并监督检查公司领导层、各生产/辅助车间及职能部门切实贯彻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

 

5.2.5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对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查评定(1次/年)。

 

5.2.6 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推动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相关的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联合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等,并对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狀况进行动态监督和指导;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则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通知方式式:检查记录表、隐患整改通知单、书面报告、会议记录等形式;有效文件格式:纸质文文件、电子文档、微信或邮件等),并监督相应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5.2.7 监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5.2.8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以上(含轻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职业病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责任及结案处理,建立事故档案,对环境事故、轻伤以上和险肇未遂重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或依法上报,为公司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2.9 参与新建工程和大型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评审及验收工作。

 

5.2.10 推广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应用现代工业安全的科学管理方法,对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含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2.11 协助主要负责人制订年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计划(1次/年),会同人资部门组织开展公司级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安全专业管理技术培训和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督促、检查和协助各分公司、各车间/部门搞好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编制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并建立、健全培训记录档案。

 

5.2.12 负责生产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危化品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知识与技术技能相关资讯的确认收集、整理工作(1次/年)。

 

5.2.13 对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控台帐齐全、规范;监督、检查相关业务部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如安装及定期年检情况;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规范操作情况;组织或配合业务部门实施特殊工种的外部培训和取证工作。

 

5.2.14 负责组织公司级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确定涉及有毒有害因素的岗位工种,建立职业危害岗位人员管理档案,推动或配合并监督实施对该岗位员工的定期职业病体检工作(1次/年),并协助公司不断改善员工的作业环境,预防职业病与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5.2.15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规划,建立消防管理网络、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培训、应急演练与效果评价等。

 

5.2.16 督促落实较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5.2.17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5.3 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5.3.1 各层级主管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其结果全面负责,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相对稳定;积极、有效地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厂区安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5.3.2 切实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日程的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管理工作(即“五同时”)﹐生产例会必须包含相应的安全内容。

 

5.3.3 定期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及时检讨改善措施并予以解决;如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并做好临时防护和警示措施。

 

各生产、辅助车间及保管、质检部门,应每班规范落实安全现场班班交接工作,并保留记录;同时,应积极开展岗位员工隐患排查,组长、主任自查自改工作。

 

其他职能部部门,每周至少针对各自办公区域和业务范围内方方面面的安全现场全面排查。

 

5.3.4 接受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审核发现的不符合按要求整改。

 

5.3.5 利用各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独立上岗作业,上班期间如发果发生安全问题,其带领师傅将负有连带责任。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5.3.6 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积极实施抢救,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及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并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对各种事故(包括险肇事件)应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利于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适当嘉奖或物质奖励。

 

5.3.7 生产车间/辅助车间﹕

 

5.3.7.1 定期核实评定本单位在用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并注明设备增减相关信息。相关清单应每年至少检讨核实统计一次,并应将清单及时提交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3.7.2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所有设备设施,以及所有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落实。检讨、修订、完善工作,每年至少1次。

 

5.3.7.3 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及人员操作安全,结合设备管理部门及时联系定期开展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备台机及其安全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5.3.7.4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且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进行充分评估,必要时应联系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协助进行,并对安全影响评估情况进行存档备案。

 

5.3.7.5 及时将客户及其它外来有相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回馈给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以利及时进行检讨、评估和改进。 

 

5.3.8 各职能部门通用安全职责

 

5.3.8.1 严格遵守公司及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严以律已并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3.8.2 要牢固树立“安全永远第一”的思想意识观念,定期对办公室的门窗、电器、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到常抓不懈。 

 

5.3.8.3 每天上下班,注意电源的开关启停情况;下班以后,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严。 

 

5.3.8.4 各办公室人员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资料、文件、记录归档与保密工作。

 

5.3.8.5 健全部门内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宣导(如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职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

 

5.3.8.6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导培训消防危化品及应急知识与常识,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技能,重视消防危化品安全,做好日常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

 

5.3.8.7 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3.8.8 严格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的原因,不得谎报、瞒报。

 

5.3.8.9 上班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及节假日留守值班人员,值班时段必须保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论班上班下必须保持24小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5.3.8.10 做好外来人员,即本部门业务相关方的安全培训宣导与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并保留记录。

 

5.3.8.11 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与标准规范,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3.9 财务部门﹕应根据国家规定及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的实际情况,规划或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及技术改造的相关经费。

 

5.3.10 保管部﹕负责所有与物品储存、装卸、以及厂内运输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事宜;签订并落实各仓库管理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所放置物料名称/数量/性质/危险/危害以及紧急事件应急说明、明确物料区域责任人信息;严格落实仓库“五距”管控要求;备足适当的应急物资;确保危险品库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齐全、良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5.3.11 设备部:建立设备设施(包括特种设备)清单并适时更新;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制定设备设施年度检维修计划或方案,并保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等档案资料;规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附件、防雷设施、电气绝缘器具、其他设备设施等定期检测、校验等工作;制定设备设施采购、安装、使用及报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并保留相关记录。

 

5.3.12 供应保障部门﹕负责采购作业现场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器材、危险化学品、检测报警仪器依表等;编制公司在用化学品清单,并就公司所用的化学品、油料等需向供货商/厂家索取相应书面且加盖对方公章的MSDS(物料安全数据说明书),每年1次;同时,保证采购的产品及销售厂家、渠道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

 

5.3.13 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5.3.13.1 严格落实“招聘人才、培训人才、留住人才”的人力资源基本工作职责,及时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招足符合要求条件的安管人员。

 

5.3.13.2 会同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供教育场所、教具设施,并做好教育登记等相关记录。

 

5.3.13.3 负责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厂级安全教育训练,适时组织针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评估和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等工作。

 

5.3.13.4 制定公司年度全员教育培训计划时,应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5.3.13.5 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工作,树立对外安全生产良好形象作为企业形象策划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

 

5.3.13.6 负责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在岗员工及离岗员工的职业卫生岗前体检、岗中体检与离岗体检工作;体检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知会当事人,并做好个人隐私保密工作。

 

5.3.13.7 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标识其所要从事的岗位是否涉及有职业危害,是何种职业危害及其防护要求等信息。

 

5.3.14 其它:如配电室、动力站房、档案室,以及酸碱罐区、有机溶剂存贮区域、谷物粉尘散落积聚区域等重点要害部位,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门巡检制度及应急处理程序,并严格实施。

 

6. 附件(无)

 

创建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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