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130-07 安全生产“晨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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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晨会”组织程序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组织会前点名: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是晨会的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1.2 检查询问与会人员身心状态: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1.3 安排部署任务: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

 

1.4 组织教育培训: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1.5 强调注意事项: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岗位注意事项、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抽查 2 至 3 人,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6 整理资料:“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2. 备注: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2.1 采取白班工作制的车间部门,应于每天早晨正式开工前召开的会议,采取连续工作制的车间部门应于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的“班前会”,统称为“晨会”。

 

2.2 “晨会”应以班组或车间为单元,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主持召开。

 

2.3 “晨会”可在会议室、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广场等场所召开开,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工艺复杂、高危作业的班组,时间可适当延长;同时,“晨会”应在监控视频范围内进行,以便核查监督。

 

2.4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创建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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