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140-0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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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1.1 依安全

 

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1.2 为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领导层,各生产、辅助车间及职能部门

 

3. 权责

 

3.1 总经理: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定相关部门按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资金。

 

3.2 财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公司年度预算范围之内;同时,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会计科目,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台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3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 具体内容

 

4.1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4.2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4.2.1 完善、改造及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4.2.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2.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2.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标准化建设和咨询支出;

 

4.2.5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4.2.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4.2.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4.2.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4.2.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4 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各车间及部门每年一月份,参照本单位上一年安全费用支出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规划,提出本车间、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管部门核实确认汇总整理并归纳编制公司级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提交公司安委会评议、审查,评议结果经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部门,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4.4.1 使用

 

1)一般情况依据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实施。计划应有项目明细,资金投入针对性要强,有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等内容。

 

2)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安全部门,主管安全部门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报综合部备案。方可进行调整。

 

3)遇到紧急的,年度计划中没有列入安全整改项目,部门可以提出紧急安全整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报主管安全部门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报综合部备案,再进行实施。

 

4.4.2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额度,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上年度实际情况和下年度公司规划,由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检讨修订。

 

4.4.3 使用过程,如出现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

 

4.4.4 若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有所盈余,可累计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4.4.5 如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缓提或少提本年度安全费用。

 

4.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

 

4.5.1 财务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台帐,审查核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与节余情况,适时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意见。

 

4.5.2 主管安全部门有权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5.3 总经理或委托相关部门,每年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2)检查内容

 

a. 检查相关责任部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记录、资料等。

 

b. 检查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c. 检查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表单填写是否规范有效。

 

d. 检查财务部门是否设置专用科目、相关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3)处置: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行整改;对于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5. 附件(无)

 

创建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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