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物品物料及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管控的补充规定(2)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和坚决贯彻“签字,就是牵制”的管理理念,凡物品物料及人员车辆进出厂区存在“异常”或疑似“异常”的情况,必须升级管控。
即:此种情况须由主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牵头对出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查证写出说明,保证原因真实、理由充分,且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然后报经相应的分管副总审核签字后,安保部门卫人员予以放行(公司领导特批情况除外)。
“异常”或疑似“异常”情况包括:
1.不符合正常签核审批流程的情况;
2.有明确上限或下限标准,且查验超标的情况;
3.无明确上限或下限标准,但与“正常”或历次“经验”数值偏差较大的情况;
4.公司或非公司大宗物品签字出厂的情况;
5.私人物品未事先登记预携带出厂的情况;
6.非正常工作状态需要,通过私人关系协调出厂的物品、物料,或车辆等;
7.未入库但已进入厂区的物品物料安排出厂时,业务部门须事先协调保管部,予以配合确认该宗物品物料“未入库”信息是否属实并签字,然后报经相应分管副总核实确认;
8.其他,疑似“异常”的情况。
创建时间: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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