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厂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处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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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范围内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管控,自今日起安保部将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情况进行处罚与通报。
 

第一、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车辆乱停乱放或厂区内违规行驶;
 

2.自行车或电动车未停车落锁,或车辆钥匙未随身取走;
 

3.停车后人员离开时,车门未关或车门玻璃未及时落下
 

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备案至安保部,私自充电;
 

5.车辆管制卡未及时申办或未规范放置;
 

6.随意占用他人或公司公车专用车位;
 

7.停车时车辆压到左右两侧界线,或前后超出太多而影响他人停放的情况;
 

8.未配合门岗进行疫情防控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配合询问,及疫苗接种信息等)、车辆进出查验(物料出门证明、车辆轿箱开箱检查、车辆管制卡及其信息确认等);
 

9.厂区范围内人员及车辆行走(驶)、依靠(放)可能出现的其他违章违纪问题。
 

第二、处罚金额:视情况处以10到50元罚款。
 

第三、安保部保卫人员具体负责对上述问题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并确保规范到位。
 

第四、如因管理疏漏而出现严重影响违章违纪的现象,或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情况,或出现较多数量类似问题存在的情况等,将按工作失职对安保部相关人员进行二到五倍上述处罚金额的标准进行处罚。

创建时间: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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