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2 安保部安监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编号:E02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推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评估改进等工作,督促并监督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具体安全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相应岗位、功能及人力需求,设置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并推动其有效运行;
2.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推动运行,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落实;
7.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8.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9.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10.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落实;
11.组织开展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1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3.及时如实上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抢险与救援;
14.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创建时间: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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